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我乡自然资源协管员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协管员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热爱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熟悉本地地情、矿情、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三)年满十八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查工作。原则上从本村常住村民中选聘,同等条件下,本村村“两委”成员、“敢直言管事”的村屯社干、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优先聘用。
(四)常住当地,有相应的巡查时间保障。
二、自然资源协管员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各村安排自然资源协管员1名。
自然资源协管员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熟悉本村区域内土地、矿产基本状况,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向村“两委”、乡人民政府报告巡查情况。
(二)发现和报告本村区域内乱占土地建房搭棚等动土建设情况,在耕地上种植果树、林木等非粮作物情况,耕地撂荒情况,破坏土地开采、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拍照举证,第一时间报告村“两委”,同时上报乡镇自然资源专职员,并视情况对占用耕地人员进行劝阻。乡政府接到乡村自然资源协管员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置相关问题。
(三)配合村“两委”、乡人民政府宣传自然资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熟练运用“百色云”“国土云”等辅助软件。
(五)做好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三、自然资源协管员巡查期限、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自然资源协管员一年一聘,每次签订一年的劳务协议,符合考核要求的可以续聘。劳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经审核完成巡查任务后次月发放,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发放。
四、自然资源协管员选聘程序
(一)公告。乡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村民委员会在符合条件村组、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对公告拍照存档,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通过村内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选聘对象、条件、名额。2.岗位类别、工作任务、劳务报酬标准。3.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4.其他相关事宜。
(二)申报。应聘人员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聘用方。
(三)审核。聘用方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村民委员会推荐意见等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村委将拟聘的自然资源协管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方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将劳务协议交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工作责任、管理区域、工作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考核奖惩等内容。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所在村委、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黄囿淇,电话:13607762120
燕峒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监督机关:燕峒乡自然资源协管员选聘管理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776-3933019
原始标题:百色市德保县燕峒乡自然资源协管员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debao.gov.cn/xwzx/tzgg/t21254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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