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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 2025年延安市关于征集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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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胜 发表于 2025-7-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切实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公开征集2025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征集

  (一)征集对象

  延安市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条件,且拥有独立财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党政机关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并自觉遵守《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法经营,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无失信和违法记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持续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或业务深度的见习岗位,或可帮助见习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积累实践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

  4.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5.可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及时完成见习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6.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并配合和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直接申报2025年新增见习岗位。

  (三)具体流程

  1.线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在“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就业见习人员申请”界面提交申请;

  2.线下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166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备案登记;

  3.审核公布。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anan.gov.cn/)公布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

  二、就业见习人员招募

  (一)招募对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

  (二)报名方式

  见习人员申请可“随时报名、长期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166窗口报名,填写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习申请表(附件4),或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信息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三、见习政策保障

  (一)见习人员的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适当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原则上按月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二)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30元,市本级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五)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四、咨询指引

  咨询电话:0911-2162166

  联系人:王刚

1.延安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14.07 KB)

2.延安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15.89 KB)

3.延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docx (11.67 KB)

4.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习申请表.docx (12.23 KB)

  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

原始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   http://rsj.yanan.gov.cn/xwzx/gsgg/1941071774026698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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