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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宁波东钱湖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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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7-8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国企人才队伍来源结构,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宁波东钱湖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7月7日(含)。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指标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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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5.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http://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宁波东钱湖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

  岗位相关咨询电话0574-89284087(工作时间开放)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线上初审。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通过;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符合岗位相关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重新上传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经初审合格,将通知后续事宜,未通过不予回复。(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视情确定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根据实际情况,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者提交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确定是否递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3.空缺名额在达到面试合格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合适人选不足,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七)有关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

   附件: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524 KB)

  原始标题: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宁波东钱湖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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