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将统一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等35家部门、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聘首席法律顾问1名,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6名。
二、岗位职责
1.参与服务单位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经济合同、合作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的研究论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的论证与评估。
2.协助服务单位审查、起草、修改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处理服务单位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其中诉讼案件第1件为无偿代理。
4.为服务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提供意见、建议或调研成果。
5.参与服务单位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特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等。
6.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服务单位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7.妥善保管服务单位提供的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8.办理服务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相关工作。
三、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及政府工作流程。拥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复杂法律事务。优先考虑具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参与过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大案事件处置、重大合作项目洽谈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执业信誉。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履职保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需经常参加服务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例会、专题研讨会、重大决策论证会等,确保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并提供法律支持。
5.地域要求。原则上优先选聘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地律师对我县政策法规、人文环境及社会情况更为熟悉,能够快速响应服务需求,便于按时参与各类会议及开展现场服务,可有效保障法律服务的及时性与高效性。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alvfuwuke1201@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法律顾问报名-[姓名]-[所在城市]”。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详细介绍执业经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参与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例、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工作成果等;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推荐函,说明律师在事务所的表现、专业能力等情况;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材料,如相关业务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3.资格审查。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4.面试评审。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由县司法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正式组建法律顾问团队。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到2025年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2025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评审与考察。2025年7月21日至7月23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4.结果公示。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在指定平台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聘任签约。2025年8月1日,完成聘任手续办理,签订服务合同,正式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对本次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412-7824049
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7月14日
原始标题: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xiuyan.gov.cn/html/XYXZF/202507/0175245268903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