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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 2025年宜宾市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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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7-1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高人社发〔2023〕11号、高人社发〔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2名。

  二、资格要求

  (一)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持有《宜宾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有劳动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8月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户口薄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办公室(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正大路558号国资公司院内)。

  (四)咨询电话:0831-5580199;杨先生18113801092。

  四、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个人资料后,根据人选与岗位匹配情况按人岗相适原则筛选意向性人选进行面试,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管理方式

  (一)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单位管理制度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docx (13.69 KB)

  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1日

  原始标题:高县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330071659241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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