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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 2025年平房区残联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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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胜 发表于 2025-7-1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政策要求,规范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管理,落实《哈尔滨市促进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全市开发总量的10%”工作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结合我区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补贴标准

  此次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2人。按照哈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内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68号)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为2080元/月,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服务年限及工作岗位

  被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与区残联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严格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最多6年”的政策规定,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续签最长不超过6年,到期予以清退。

  岗位职责:协助残联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康复服务、权益保障、政策宣传等工作。

  在协议执行期间,被聘人员因公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终止就业援助协议的,其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就业援助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bpf.gov.cn/

  五、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45周岁以下(含)(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平房区户籍,持有三代(除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外,多重中含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类别同样不可报名)三级、四级的残疾人证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就业困难认定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至2025年7月24日16:30(工作日审核报名材料);

  2.报考人员限报一次,重复报送以报名时间内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③户口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④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大专及本科需额外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如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上材料通过照片或扫描方式一起发送邮箱pfclbgs@163.com

  (2)现场资格审核:①网上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将报名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全部带到现场进行核实②参加区残联集中组织的体检核查残疾人证的真实性③携带2寸近期同版正面蓝色免冠证件照2张。

  4.咨询电话:0451-86516348(工作日上午8:00-11:00,13:30-16:30);

  5.报考考生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截止后,对考生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审核不合格将不再有其他通知;如需补充完善材料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要求为准。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手机号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的方式。按1:5的比例开设考试,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机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机试达不到40分,面试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同等分数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优先录取。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确定录取对象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考生放弃可按落选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根据考生意愿进行递补。若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组织加试,高分者拟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纪律

  报考考生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516348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平房区残疾人联合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平房区残疾人联合会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原始标题:2025年平房区残联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rbpf.gov.cn/pfq/c110071/202507/c01_1068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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