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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 2025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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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7-1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为河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240人。学院共有4系2部1中心,设有财经系、信息系、教育传媒系、公共管理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基础部、继续教育中心。

  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纳入成人高等学校序列。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21年10月,经中央编委、省编委批准划转到河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正处于发展时期,高层次专业人才较为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效率、完善教学体系,解决专业人员不足问题,急需选聘一批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具备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科研经历的相关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hbqgyzp@126.com。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专业+姓名”。邮件附件中应含有以下内容的扫描件:

  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及学信网下载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

  4.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确保内容清晰,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邮件附件。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相关领导、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及相关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及业绩成果答辩等形式,对其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学术水平、业务水平、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测评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

  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和考察。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5160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25162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7251604

  电子邮箱:hbqgyzp@126.com

   附件1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xlsx (35.18 KB)

   附件2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103.5 KB)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7月16日

  原始标题: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hbqgy.cn/c/2025-07-16/614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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