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牧联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省特聘防疫专员组织实施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有效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难题、持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层防疫服务队伍,公开补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招录人数
由于大坡镇、土桥镇、育民乡特聘防疫专员辞去防疫专员职务,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牧联发[2020]18号《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因此在以上三个乡镇补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各一名,总计3名。
二、招录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群体中招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畜牧兽医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能力。
2.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优先)并在养殖场(驻厂兽医)、兽药、诊疗企业中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优先)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5.以上人员均不做第一学历要求,只要符合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优先)条件即可。
6.报名人员不限男女,男在48周岁以下,女在43周岁以下。
7.户籍及居住地需均在属地(大坡镇、土桥镇、育民乡)。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兽医、在编办登记备案的非正式编制人员,均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录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岗位职责
(一)为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市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负责所包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协检员工作。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地点:榆树信息港和畜牧微信群公告5天(7月31日--8月4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7日,共4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人事科420室,联系人:崔广茹联系电话:13504490039。
(四)报名材料
1.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000年以后毕业的要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执业兽医提供兽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乡村兽医提供兽医从业资格证或备案表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在养殖、兽药、诊疗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在养殖、兽药、诊疗企业从事3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开具单位证明。
5.出示当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照乡镇分配指标考试。通过考试合格后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畜牧业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劳动服务协议。协议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一年一签),工作岗位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满,市畜牧业管理局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五、人员待遇
此次特聘动物防疫员招募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每年工资3万元(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原始标题:榆树市2025年补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yushu.gov.cn/xxgk/qwfb/gsgg/202507/t20250731_3418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