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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 2025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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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胜 发表于 2025-8-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我旗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基层治理需要,切实提升我旗社区专业化管理的能力,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空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共45名,其中普通社区工作者35名,财务助理岗位10名。具体内容如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综合岗
35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财务助理岗
1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大数据与审计、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信息管理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察右中旗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为2025年05月30日前,针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户籍地为察右中旗,上学期间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目前尚未迁回察右中旗的考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注销页和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担任营利性组织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企业股份(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未依法完成退出或变更登记的。
  8.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cyzq.gov.cn/)和察右中旗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辉腾中旗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zpks.pzhl.net。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09:00—8月8日17:00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报名,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在报名网站实名注册后,并登录》,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6.报考者填报信息完成后须将报名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带地址页)及本人页、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上连续90天逾期的、累计6次逾期的、有呆账的,一律为征信不合格)、无犯罪记录证明、笔试加分的相关证件、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
  7.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网上资格审核与交费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8月4日09:00—8月9日12:00,网上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各内容及所上传附件逐项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通过,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考生若有疑问及时与报名咨询电话联系。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成功交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共7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报名费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8月9日24:00。
  注: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报名登记表》是资格复审必须提供的资料之一。
  (三)笔试
  1.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请报考人员关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网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内容以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业务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予以加分: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加0.5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的人员加1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加1.5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2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页带地址页及本人页;针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户籍地为察右中旗,上学期间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目前尚未迁回察右中旗的考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注销页和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有资格证书);
  (8)本人手签的《考试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4.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网通知。
  2.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4.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分组分考场面试,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参照公务员面试成绩采用加权平均数计算各组考生的成绩。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仍然存在并列的,经察右中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一并录取。
  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计分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内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社区工作者招聘资格。体检由察右中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旗县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同类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者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分配,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范畴,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聘用期为3年,连续3年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报酬按《关于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通知》(乌组办字〔2021〕128号)和《乌兰察布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乌组通字〔2020〕22号)有关要求,一般推行“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体系参考发放,聘用人员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延期开考,延期开考的通知将通过察右中旗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财务助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财务助理岗招聘人数,缩减的岗位转入综合岗位进行招聘,如财务助理岗报名人数低于10人,则将财务助理岗位招聘数全部转为综合岗位招聘数,相关通知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户籍、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要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74—5901238(旗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474--5905909(旗委社工部)0474--590275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20.19 KB)
  察右中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原始标题:察右中旗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cyzq.gov.cn/gsgg/1859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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