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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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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胜 发表于 2025-8-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A01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4

    不限

    本科以上

    不限

    不限

    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具体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体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收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共5个工作日(除节假日外)。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4层05号。(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联系人:13302352368)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5.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6.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机试及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机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机试内容:主要通过看打方式进行考核,考察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看打测试要求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正确字数计算),达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机试要求:参加机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机试,机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笔试
  1.机试结束后,及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应用作文。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成绩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四)成绩计算
  1.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qc.gdqyfy.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
  当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享受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布、体检安排、拟聘用公告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qc.gdqyfy.gov.cn)上公布。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机试、笔试、面试和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4.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3-3391812。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41.5 KB)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4日
  原始标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rsgz/content/post_2044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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