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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 2025年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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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8-14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以肿瘤、传染病、中医诊治为重点专业,融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38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发展潜力。

  (三)加强监督,严格程序,实行招聘回避制度,全程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2:00

  审核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batch=253

  报名完成后登录、查看信息、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LogOn

  3.报名要求

  (1)此次淄博市属公立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采用同一时间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报名。

  (2)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上传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对因填写错误,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以及违反公告规定和纪律要求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最晚于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二)网上初审

  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初试

  报名、网上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初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专业知识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具体要求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六)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安排初试的,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未安排初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试具体安排等相关信息会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bsdsrmyy.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医院官网最新招聘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2981564

  咨询电话:0533-2980404

  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12.24 KB)

   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x (15.12 KB)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3日

  原始标题: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zbsdsrmyy.com/article/info/6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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