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自10月1日起,本市在部分街道、乡镇试点设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负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和困难人员安置,以充分开发利用公益性岗位,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