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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如何记忆民法中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3-09-04 17:28:34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如何记忆民法中的概念

  民法是现代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指一定社会调整特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法律组成。单行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

  可以说,民法是整个国家民事行为赖以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法律从业者必备的法学基础。因此,作为政法干警的招考考试中,对于民法的考察便是理所现状应当的。但是,民法基于其知识点细碎,考查范围广泛,对定义考察较多的特点,使得考生对复习考试中必然要进行的对于法律名词以及相关的法律特征的记忆显得很力不从心。那么现在就给广大考生介绍一些记忆的方法。

  对于民法中的概念的记忆我们应当进行理解之后再加以记忆,切记不要机械记忆。这样不仅耽误时间,更可能使考生对民法备考倍感挫败,从而丧失备考的积极性。那么,对于民法中众多的定义如何记忆呢?

  首先,我们需要做的是分析定义的特点。对于权利类,我们要知道,其定义的方法其实是将权力的定义细分为权利主体即谁享有权利、权利客体的客体即对什么享有权利、权利的内容即享有什么权利。将这三个部分进行融合,就形成了权利类法律名词的定义。我们举个例子,例如说物权,何谓物权,其实就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在这里,权利主体是指权利人,权利客体是特定的物,权利内容便是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在了解了权利类定义的组成后,其实物权的定义很容易就记住了。

  其次,我们分析一下制度类定义的定义方法是什么。制度类的定义方式是本质特征的描述+大的概念。例如,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这个定义的本质特征是法院宣告公民为失踪人。但是其大的概念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因此,将两者融合就形成了宣告失踪的定义。

  当我们掌握了民法中定义的构成之后,我们便发现民法的定义其实很简单便可以记忆了。因此,提醒各位考生,在复习民法的时候,学会技巧,掌握方法可以使学习更为轻松,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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