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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经典案例:融资租赁

发布时间:2013-09-17 10:19:18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经典案例:融资租赁

  案例

  1992年,上海某无线电厂使用国际融资租赁方式,经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担保,从日本三菱集团租进一套全新单放机磁头生产线。购买该生产线连同技术专利费共计2亿日元。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五年,从第二年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包括九次分期支付的价款、贷款利息及租赁手续费等。租金支付采取产品返销方式。租赁期满,以100日元象征性作价方式把设备所有权转归上海某无线电厂。由于上海某无线电厂圆满完成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最后在五年的祖赁期满后,无线电厂向日本三菱集团象征性地支什了100日元后,取得了该套单放机磁头生产线的所有权。

  [问题]

  1.什么是融资租赁?

  2.本案中的融资租赁合同有何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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