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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考必备:2014年浙江政府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4 08:14:55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浙江政府重点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今年工作要突出抓改革、治环境、促转型、惠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取消和严格管理一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研究制定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审批权限,加快建设省级网上政务平台,全面实行高效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水电气、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差别化定价,建立健全工业用地、节能量、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抓好各级各类试点。积极推进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加快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开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在台州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改革试点,在嘉兴市各县(市)开展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形成改革试点集成效应,并适时在全省推开。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建设新型智库,完善政府决策咨询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加强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促进生态环境全面好转。全力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组织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加大源头地区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水环境治理,加强近海海域污染防治,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和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推进“强库固堤”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饮用水供水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节约用水一揽子政策举措,形成“五水共治”的标准化工作体系。联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雾霾治理力度,重点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术设备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做好防治建筑扬尘、禁止秸秆焚烧、淘汰黄标车、推广清洁汽油等相关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做好重污染区域耕地用途调整,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攻关,由点到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重点加强平原绿化,努力提高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建立健全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覆盖率挂钩的财政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守住粮食安全红线,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加强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扩大旱杂粮种植面积,推广新型农作制度,推进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能够支撑未来发展的大产业,研究制定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四换三名”工程。淘汰改造1000家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完成5000亿元企业技改投资,盘活8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组织5000家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百家龙头企业、千家品牌企业、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加快培育经营管理、研发设计、高级技工三支人才队伍。大力推进“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改革项目管理体制,突出好项目、大项目建设。改革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强化核心区块建设。完善浙商回归和激发民资、引进外资、对接央企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改革投融资体制,积极吸引各类企业参与政府项目投资。

  (四)加快城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愿意进城的农民和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稳妥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积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为进城农民和城镇居民创造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研究制定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推进区域中心城市与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强县城和中心镇改革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着力提高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更好更优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调整优化村庄布局,强化农房设计服务,彰显江南地域特色,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城市化成果。

  (五)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创新外贸发展方式。重点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服务贸易出口,鼓励先进装备、关键技术、能源等重要原材料进口,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创新外资利用方式。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探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招大、引强、选优”机制,大力引进世界500强等优质外资项目。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完善支持走出去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和个人扩大对外投资,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投资建立经贸合作区、制造基地、研发设计机构和市场营销网络,开展跨国并购和国际技术合作。创新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积极争取设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整合提升各类保税区、开发区,加快建设义乌“无水港”,推动电商平台国际化,办好浙台经贸合作区。创新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友城合作、对外宣传、公共外交、民间友好、人文交流和友好结对交流,探索建立经常性交流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

  (六)深化社会事业和文化事业改革创新,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为低收入群众服务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建设,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提质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均衡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校改革发展,实施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着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一批全国有影响的学科,推动高等院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两下沉、双提升”工程实施机制,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积极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农村文化、远程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加快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第十五届省运会。放手发展民办社会事业。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民办养老、民办体育、民办文化加快发展。

  (七)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管理法规、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持续下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重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切实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等工作。

  (八)健全为民办实事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明确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努力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一是加强污水治理。消灭垃圾河,有效治理黑河、臭河1000公里;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9个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75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

  二是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开展新一轮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术设备改造,年内有20%的燃煤电厂启动实施;淘汰10万辆黄标车,有效削减PM2.5排放。

  三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大力推进“三改一拆”,建立健全有违必拆的长效机制,积极创建“无违建县”。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达到110万户。加大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力度,设区市市区公交分担率平均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四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所有县(市、区)建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公众免费开放;200家城镇农贸市场改造成为“放心市场”;三分之一城镇超市设立“放心柜”。

  五是稳步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8%以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8%以上;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5万套,竣工11.5万套。

  六是积极推进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全省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6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七是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年内实现制度全覆盖。完善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机制,各县(市、区)按户籍人口不低于人均13元标准筹集医疗救助资金。

  八是加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000个;农村应急广播体系覆盖30%的村庄,两年实现全覆盖。

  九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4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万张。

  十是省市县各级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削减30%,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发展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省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改善服务,改革创新、务实为民,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

  浙江正处在改革攻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