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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公务员资格初审范围

发布时间:2014-03-27 09:07:32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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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初审范围。

  各职位面试名额在《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已列明。设招考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招考名额及面试名额,按以下原则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

  A类考生: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内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全部为资格初审人选,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本人的资格初审材料,接受资格初审。

  B类考生:当Y≤5时,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值外、(2Y+R)值以内的考生;当Y>5时,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R值外、(Y+R)值以内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D001-033)、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E001-016)、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401K001-008)(以上三类职位统称警察类职位)的B类考生全部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本人的资格初审材料,接受资格初审;报考其他职位的B类考生具有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在考生本人所报考职位存在递补名额时,考生须根据递补公告(初定于4月5日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发布)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根据笔试排名顺序依次接受递补审查。

  C类考生: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但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收到通知并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无法通知或未能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D类考生: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报考警察类职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其中,资格初审合格且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经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其他资格初审合格且在面试名额范围外的考生,在所在职位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能测评,经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初定于2014年4月19日至20日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初定于2014年4月1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不需参加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