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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公务员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3-27 09:07:32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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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本次资格初审首次采用上传图片方式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并认真阅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相关公告、附件,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尽早完成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类别及规范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涉及考生服务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使用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25942907、25943002(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8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以上电话仅受理涉及系统使用、材料上传的技术问题咨询,不受理其他问题咨询。

  3.资格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审批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作出被聘任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