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必备:提高文化软实力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动力
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必备:提高文化软实力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动力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动力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为文化制定发展战略的同时,也赋予文化以创新内涵,要求“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的全过程”。实现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是一个重大时代命题,而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创新的意义尤为重大,没有创新就没有文化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空间,创新不到位,文化就会失去应有的活力与魅力。
近年来,若从作品的数量和热闹的程度上作考量,我们的文化无疑是繁荣的。但若从创新的意义上作评析,就很难一语置论了:有创新,但不够,甚或可以说是很不够,特别是缺乏全面的、本质的和带有突破意义的创新。
正是由于创新不够,才造成了一些作品思想力、艺术力的羸弱和感染力、影响力的式微,才导致了重复、复制、模仿、翻拍风的盛行和题材撞车、手法雷同、扎堆抢“戏”、群起趋“摹”的现象,从而不仅妨碍了覆盖面的扩大,而且也为中国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造成了障碍。文学作品的产量在激增,而真正阅读文学作品的读者却在减少。读者群的散佚和缩小,无疑会影响文学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我们的影视制作虽然数量年年都在递增,但真正能够打入世界市场的产品却很少。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占有世界56%的广播和有线电视收入、85%的收费电视收入、55%的电视票房收入和占全世界总额1/3的电影票房收入,仅2010年度就发行各类图书31亿册,发行唱片17.3亿张。当然,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不能作硬性的对比。但这种对比至少可以给我们提供一种启示,那就是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按说,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既没有统一的民族文化,更谈不上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积累与文化遗存了,它凭什么能够在文化创造和文化产业上占据优势呢?答案只有一个——凭借创新,在文化上尤其是在技术上和观念上进行创新。以电影制作为例,就有1977年乔治·卢卡斯的《星球大战》和2010年詹姆斯·卡梅隆的《阿凡达》。前者以率先使用计算机技术创造特效景观,从而开创了科幻电影的新时代;后者将3D技术与环保理念相结合,进一步为科幻电影的发展营造了新景观和开辟了新途径。这两部电影都获得了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更重要的是,它以文化产品吸引全世界观众,在不知不觉中也输出了美国的价值观。正如法国前外长休伯特·韦德里纳所说,美国的强大“要归功于美国通过电影和电视塑造和掌控全球形象”。
创新之所以对文化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完全是由文化的本质特征与内蕴规律所决定,同时也因受众的接受习惯而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
任何文化形态在本质上都是要反映和表现时代走向与时代精神的,区别只在于进行这种反映和表现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而已。因此,文化要实现创新,就必须切中时代脉动的特质、规律与走向,就必须真实而具体、生动而艺术、典范而新颖地为时代立言,为时代镌史。只有这样,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才会有新意,有深度,有内涵。否则,只在时代洪流的表面或边沿上捞取一些腻沫和水泡而加以包装,贴上文化标签而匆匆面世,那注定只能是文化的秽物与庸品了。
举凡有创新、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的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都无一例外是对社会生活本质和人性的艺术化反映与典型化表现。文化的创造者们从社会生活底层发掘和撷获的素材越丰富、越本真、越优渥,其实现创新的幅度就会越大、程度就会越高。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标呢?关键在于沉潜。走马观花不行,浮光掠影不行,空中俯视和道听途说更不行,只有“走、转、改”,走进生活,像赵树理、周立波、柳青、陈忠实那样沉潜于社会生活的底层,才能获得创新的不竭源流。
创新不仅需要生活基础和社会认知,也需要思想升华与知识转换。任何创新,都是独特的发现和个性化的创造,这个过程,是破茧成蝶,是一个从积累到飞跃的过程。为了创新,就必须在思想、艺术、知识和经验诸方面进行长期而刻苦的砥砺,不断地转变思维方式,开拓艺术宏庑,实现经验转换与实践升级,以利厚积薄发。
创新,既是文化的形态所需,又由文化的本质所赋。事实上,以创新求发展,从来就是文化的进取法则与内在动力。创新永远都是促进文化实现快速、刚健和均衡发展的引擎。
“校车优先”,不仅是解决当前校车问题之需,更传递出强化“孩子优先”国家理念的信号
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接送幼儿、小学生的应是专用校车,还赋予校车三项优先权:交警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等。
尽管只是征求意见,但条例牵动人心。对孩子来说,这是交通优先的一小步,也是校车安全的一大步。虽然这“优先”,是一次次惨痛的事故倒逼出来的,但终于迎来的实实在在的制度赋权,既是对天堂里孩子们的告慰,也是对更多孩子和家长的宽慰与安全保障。
而对于转变社会观念来说,条例则跨出了让“孩子优先”的一大步。
我们有过刻骨铭心的记忆:17年前,在克拉玛依大火中,就是一句“让领导先走”,令孩子们错过了逃离火场的最佳时机;我们无比心疼地看到,在一些地方,成年人的活动,还在用未成年人作道具:顶着烈日出席企业庆典,穿着单衣雨中夹道欢迎领导视察……虽然是极端少数现象,但也折射出,“孩子优先”的理念并没有成为社会共识,也未获制度上的保障。
因此,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里的那些“优先权”,不仅是一种解决当前校车问题之需,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强化“孩子优先”国家理念的信号。
保护孩子,是一个文明国家的重要事情之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这是法律规范,也是道德准则。而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也把保障儿童的优先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