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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热点聚焦第9期:净化网络环境之乱象治理

发布时间:2014-01-03 11:42:31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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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行动:法律规范和政府监管治理网络乱象

  【乱象一治理行动】国信办专项行动关闭淫秽色情网站

  自今年一月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组织持续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了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爱尚妹”、“爱优网”等225家网站。7月中旬以来,国信办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净化暑期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关闭274家违法网站、181个网站栏目和频道,对300多家网站进行了处罚。

  【乱象二治理行动】国信办关停31家非法网站,欢迎公众举报

  自5月9日开展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以来,“人民内参网”、“广东删帖公司网”、“中国人民新闻网”、“中国焦点新闻网”、“人民在线网”、“中国新闻资讯网”、“中国新闻调查网”等31家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冒用合法新闻机构名义非法“采访”,编发负面虚假信息敲诈勒索的网站被依法关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将坚决打击非法网站,并欢迎社会公众举报,举报电话是12377。

  【乱象三治理行动】国信办专项行动部署打击网络谣言

  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以上可判刑

  根据2013年9月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同一诽谤信息实际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转发达500次,或造成其近亲属失常自杀自残等后果,按照“情节严重”论处。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即使被害人没有提起诉讼,也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国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根据网民的举报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线索,会同各地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对一些经常传播不实信息的网站和微博客账号、微信账号进行深入核查,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国信办将进一步查处致使谣言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违规网站。欢迎社会公众及时举报谣言,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将始终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正常有序的网络环境。

  【乱象四治理行动】国信办部署集中清理三类信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过去我们常说,“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在今天的大数据时代,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增强,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生活的痕迹,个人隐私泄露的危险大大增加。人民网曾做过一项网民调查,90%的被访网民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8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扰。“给我们三句他说过的话,10小时内就能搞清楚他是谁、在哪里”,某网络侦探公司的这一说法虽然有些夸张,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形势的严峻。

  为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从6月27日起,国信办集中清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三类信息。包括:假冒、盗用他人名义开设的博客、微博客等账号;在网上故意、随意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通信方式、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等隐私信息以及偷拍、偷录他人隐私的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对他人进行毫无事实依据的攻击、谩骂、诽谤等信息。上述三类信息不仅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而且严重破坏网络环境,人们深恶痛绝。

  【乱象五治理行动】国信办坚决制止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说,“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对发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响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网站应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人肉搜索”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尽责的,也将追究责任。刘正荣强调,我们是法制社会,在网络空间不能无法无天。我们坚决反对“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这类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

  结语: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治理网络乱象,建设清朗网络空间,仅靠法律规范和政府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做到管理与运用并举、他律与自律相辅,才能形成合力,还互联网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