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治理少年暴力,修法执法应同步
这是一篇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该范文指出:立法环节固然重要,但光靠一纸法律文书也无济于事,法律要发挥作用,执法环节必不可少。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如此。在修法之前,要考虑现有的法律有没有执行到位,只有在现有法律完全执行到位,而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修改法律才是有意义的。请阅读:
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治理少年暴力,修法执法应同步
又是13岁!四川省金川县一位13岁的少年小武(化名),在23岁女教师杨冬玲回住处的路上,用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瓶,朝杨冬玲老师泼去,然后点燃打火机,杨老师全身着火,当场痛得晕厥倒地。小武乘机抢走了她的苹果手机。杨冬玲被医院诊断为特重度烧伤,如花的面容彻底被毁。以教书育人为职业的她,也许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人生会毁于一个本该是被教育对象的初一学生之手。
这还不是最惨的,前两天,媒体一直在持续报道一起广西13岁少年的杀人案件。
这两起案件,作案者都只有13岁,都属于严重暴力犯罪,但都因为年龄原因而免于刑责。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引起了是否需要降低刑责年龄的讨论。的确,随着这些年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们的生长发育越来越快,许多14岁以下的孩子,已经具备了很强的身体素质,足以实施造成严重伤害的暴力行为。而他们的心智发育又未能跟上,加上不受严重的刑事处罚,可能在实施暴力犯罪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降低刑责年龄,看起来已经成为需要讨论的话题。
但修法不是拍脑袋或者仅凭一腔热血,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更重要的是防范而不是处罚,家庭、社会和学校的作用可能更大。
立法环节固然重要,但光靠一纸法律文书也无济于事,法律要发挥作用,执法环节必不可少。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如此。在修法之前,要考虑现有的法律有没有执行到位,只有在现有法律完全执行到位,而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修改法律才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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