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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与答案之定义判断

发布时间:2013-07-30 08:30:33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赢利性服务的法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A. 某地下工厂生产出来的劣质酒贴上名牌酒的商标出售

  B. 某厂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成本后降低价格以占据有利市场地位

  C. 利用间谍盗取同行的商业秘密,以便先准备好竞争策略

  D. 微软将它的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销售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各定义中的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经营者:“从事商品经营或赢利性服务”、“法人”。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地下工厂生产劣质酒贴上名牌酒的商标出售,属于假冒伪劣行为,实际上损害了名牌酒商家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项,某厂属于经营者,通过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成本,使产品能够以低价占据市场,这个过程没有违法、没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没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故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C项,“利用间谍盗取同行的商业秘密”,损害了同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项,微软将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出售,由于windows操作系统在计算机市场上占据很大的份额,捆绑其浏览器一起销售,削弱其他浏览器开发商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实际上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因此,正确答案为B。

  57

  (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就其所认股份,即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下列情况属于股份公司的是( )。

  A. 甲公司和乙公司门前一片草地无人看管护理,便协商由两公司各负责一年

  B. 甲公司进行改组,将全部资本分为五万股,由职工认购,并改名为“XX股份有限公司”

  C. 由原电子部下属的科研所改制成立国家控股的科研开发中心

  D. 小张、小王和村里的其他人一起筹建了一所村小学校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项中的关键词为“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是甲、乙两公司协商看管护理草地,跟组建公司无关,属于无关选项;B项中“将全部资本分为五万股”、认购股份的职工是“股东”,符合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个条件;C项的“科研开发中心”是由“国家控股”,而非将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供股东认购,不符合定义;D项筹建的是“一所村小学校”,不是公司,不符合定义。

  故正确答案为B。

  58

  (单选题)

  市场定位就是根据竞争者现有产品在市场上所处的位置,针对消费者或用户对该种产品某种特征或属性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塑造出本企业产品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并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从而使该产品在市场上确定适当的位置。市场定位是塑造一种产品在市场上的位置,这种位置取决于消费者或用户怎样认识这种产品。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不属于市场定位?( )

  A. 可口可乐公司以其世界饮料市场领先者的特点进行的广告宣传

  B. 某商店在营销过程中,专门出售低价位的产品

  C. 某服装厂专门生产老年服装

  D. 某餐厅生意兴隆,该餐厅即出售早点,也在中午、晚上出售正餐,既有价格低廉的大宗产品,也有高档的大餐

  正确答案是 D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项中的关键词强调“塑造出本企业产品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中的“世界饮料市场领先者”、B项中的“低价位的产品”、C项中的“老年服装”,这三者都是具体的、明确的、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形象,符合定义;D项中某餐厅“既有价格低廉的大宗产品,也有高档的大餐”,无法给消费者一个鲜明的形象,在市场上没有明确的位置,故不属于市场定位。因此正确答案为D。

  59

  (单选题)

  职务激励法是指如果有一个德才兼备、会管理、善用人、能开辟一个部门新局面的可造就之才,那么就应该把握实际需要、扬长避短,及时地提拔重用,以免打击了“千里马”的积极性。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务激励法的是( )。

  A. 在企业攻关阶段,上层领导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带领一批技术骨干攻克难关

  B. 领导甲对其单位的职工乙有好感,就破格提拔他为单位主管

  C. 某单位的领导对“功高盖主”的丙的生活习惯很不满,于是把他调到其他部门,做他专业之外的工作

  D. 丁在某单位的网络部工作,在平常的一次工作中表现出超人的管理才能,立即被升为办公室主任

  正确答案是 D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职务激励法”的对象必须是“可造就之才”,激发方法是“把握实际需要、扬长避短,及时地提拔重用”。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上层领导”本身是管理者,不在“可造就之才”的范围,且题干中没有涉及“提拔重用”的信息,不符合定义;

  B项,领导甲提拔职工乙是出于好感,而不是因为乙是“可造就之才”,不符合定义;

  C项,某单位的领导是将丙调到其他部门,且做的是专业之外的工作,与“扬长避短、及时提拔重要”恰恰相反,不符合定义;

  D项,丁在某次工作中表现处超人的管理才能,说明他是个“可造就之才”,他被升为办公室主任,属于被“提拔重用”,符合定义。

  故正确答案为D。

  60

  (单选题)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适用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按期向债权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发出支付令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的,才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为支付令的是( )。

  A. 法院应供电局的申请,向拖欠电费的单位发出命令,限15天内上缴全部电费

  B.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万元精神损失费

  C. 法院向被告索要全部诉讼费用

  D. 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0年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权人”发出的命令,命令的内容是“按期向债权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该定义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且“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供电局”属于债权人,“拖欠电费的单位”属于债务人,法院应供电局的申请项拖欠电费的单位发出限期上缴电费的命令,符合发出支付令的程序,与定义相符;B、C、D三项中都不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与定义不符。故正确答案为A。

  61

  (单选题)

  招标是招标人在买卖大宗商品、承包建设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前,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而是公开征求应征人递盘竞争,最后由招标人选定交易对象订约的交易方式。下列交易方式属于招标的是( )。

  A. 县政府为修建二级公路,发布通告,征求具二级资质以上单位前来竞标

  B. 美国悬赏500万美元活捉拉登

  C. 华通公司上市股票以十元价格抛出

  D. 李叔的别墅想出售,便标价九十万,并声明可以议价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招标是一种“交易方式”,交易范围为“买卖大宗商品”、“承包建设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交易程序是“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公开征求应征人递盘竞争”。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修建二级公路”属于建设项目,在招标的交易范围之内,“发布通告征求具二级资质以上单位前来竞标”符合交易程序,与定义相符;

  B项“活捉拉登”不在招标的交易范围之内,且是“悬赏”行为而非“征求应征人”,不符合定义;C项是抛售股票,没有“公开征求应征人”,不符合定义;D项李叔开价九十万元出售别墅,声明可议价,不符合定义中“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的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A。

  62

  (单选题)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诉讼标的的是( )。

  A. 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的借款

  B. 原、被告之间发生名誉受到诽谤的伤害

  C. 原、被告之间发生的起诉与被起诉的关系

  D. 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项中的关键词为“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1000元的借款”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它属于债务纠纷的对象,是“标的物”;B项,名誉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因名誉受到诽谤的伤害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符合诉讼标的的定义;C项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中都存在“起诉与被起诉的关系”,故无法确定这对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定义;D项“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属于刑事法律关系,与定义不符。

  故正确答案为B。

  63

  (单选题)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

  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 小王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要建设家乡。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时候,他郑重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当选为村长

  B. 李老汉今年85岁了,前几天忽然因为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他有三个儿子,怕他们在自己死后闹矛盾,于是立下了遗嘱:他所有的财产由三个儿子平分

  C. 某中学三个女生有较好的音乐天赋,她们组成的乐队经常在各种校际比赛中获奖。一个唱片公司口头上许以高酬,并在没有通过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使她们与之签约,并中止了学业

  D. 某公民在与其妻子生活了五年之后发觉两人已经实在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强调无效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并列举六种具体的无效民事行为。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小王大学毕业后参加村委会选举并当选为村长,其行为符合《选举法》,具有法律约束力;B项,李老汉在病中订立遗嘱规定其个人财产的分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C项中的三个女生还在读中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她们要与唱片公司签约,需经过监护人的同意,而该选项中三个女生是在没有通过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签约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民事行为无效;D项,该公民提出离婚的行为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正确答案为C。

  64

  (单选题)

  市场效果是指在一定市场结构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价格、产量、费用、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所达到的状况。

  下列不属于检测市场效果的一项是( )。

  A. 产业的利润是否合理

  B. 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是否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适应

  C. 消费者个人口味如何

  D. 在销售费用及产品改型上是否存在浪费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项强调了市场效果涵盖的范围,即“在价格、产量、费用、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提到“产业的利润“、B项提到的“生产能力的扩大”对应的是“产量”、D项中的“销售费用及产品改型”分别对应“费用”和“产品品种”,A、B、D三项所检测的内容都在市场效果涵盖的范围之内;C项“个人口味”不在市场效果的检测范围之内,故不属于检测市场效果。因此正确答案为C。

  65

  (单选题)

  神经病指神经系统(脑、脊髓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及其附属结构(脑膜、脑血管、肌肉等)的器质性和功能性的障碍。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疾病中是神经病的是( )。

  A. 神经衰弱

  B. 白血病

  C. 病毒性感冒

  D. 肝癌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

  单定义判断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该定义项强调神经病的发病部位是“神经系统及其附属结构”,疾病症状是“器质性和功能性的障碍”。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神经衰弱是由于大脑神经活动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导致大脑兴奋与抑制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一组以精神易兴奋,脑情绪不稳定等症状为特点的神经功能性障碍。发病部位和疾病症状与“精神病”的定义相符。

  B项,白血病发生在造血器官;C项,病毒性感冒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D项,肝癌发生于肝脏;B、C、D三项的发病部位均不在神经系统及其附属结构,不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