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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镇江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4-02-25 10:11:08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镇江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事项说明

  2014年镇江公务员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014年镇江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公安监狱戒毒管理系统职位(含按人民警察要求招录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体检和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他职位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职位,见2014年镇江公务员职位表

  体检标准相关政策详见: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网站、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201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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