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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热点聚焦第47期:养老保险改革受阻

发布时间:2014-03-10 08:17:10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养老保险改革受阻导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让事业单位人员砸了铁饭碗,改了身份,改了工资,改了前程,改了养老,从自己身上割肉无疑是成为事业单位人员最担心的事情。虽然改革是大势所趋,脚步却一度迟缓,究竟谁在阻扰?

养老保险改革试点5年,四地“纹丝未动”

  四地基本没有推进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5个改革试点省市的情况如何?记者采访听到最多的声音是“难办”“没进展”,多数纹丝未动,相形之下,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广东开展“半吊子改革”

  广东省的养老“并轨”被称为“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因此,这些退休人员每月的退休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与普通企业参保人待遇一样。另一部分是社保养老金与原干部退休金标准之间的差额,按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即财政拨款的,依旧由财政解决,单位自收自支的,依旧由单位解决。

  尴尬的“四分之一改革”

  同时,一些省直属事业单位搞的是“四分之一改革”:员工办理了参保手续,但仅仅个人按当地社保标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依法应该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单位不缴。如果员工在该单位退休,就按事业单位职工同样待遇。但如果员工中途离职,那么,单位占大头的欠缴部分,员工要么自己缴纳补足,要么失去参保资格。

“双轨制”是养老制度改革绕不过的死结

  养老金“双轨制”起因在于我国“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我国正式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当时明确表示改革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补齐”的原则,不区分机关、事业和企业工作人员。但由于改革遇到较大阻力,最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没能纳入社保体系,而继续由财政负担,这就造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双轨制”致养老金差距逐渐扩大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参照的主要是社会平均工资。由于大批非正规就业和中低收入者的存在,社会平均工资一般低于正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逐渐扩大。

  人社部:养老保险最终取消“双轨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改革遇阻,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并轨的大方向明确,试点推进却如此艰难,根本原因还是那句话:“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从比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到比照企业职工,被视为“向下并轨”的改革,必然会使利益格局发生一些变化。更何况,一些事业单位能吸引人才,本身就是以较高保障待遇作为较低工资的补偿,推动改革打破了这种预期,阻力更大。

  ■怕待遇降低

  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

  “最怕待遇降低。”石教授是浙江一所高校的教授,目前月收入近7000元。据他了解,近几年学校退休了的教授,平均每月的养老金也有这个数,和他们在职时差别不大。如果不改革,石教授相信,随着收入增长、教龄增加,自己到60岁时,领取的退休金水准应该和从前的同事差不多。另外,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等,最终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怕不公平

  “机关不改,再怎么说好,也没说服力”

  “为什么改事业单位、不改机关公务员?”吴女士在北京某部委下属培训中心工作,事业编制。她没有详细了解过相关改革方案,“不用去了解,要是真好,机关肯定会一起改。现在,机关不改,再怎么说好,也没说服力。”接受采访的事业单位人员几乎都认为,已退休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待遇明显高于企业的待遇,这其中有不公平的因素在,但后续的改革应是致力于提高企业偏低的退休待遇,而不是把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也拉低了。

  ■忐忑“中人”

  最关心、最紧张的主要是事业单位中40岁以上的人员。

  中间的这部分员工心态则很复杂。前几年,曾有事业单位人员怕改革后待遇下降而想方设法提前退休,接受采访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表示理解。浙江的石教授认为,“这是在转型时期,最大限度自我保护的具体体现和无奈选择。”北京的吴女士说,“老同志还能赶在改革前退休,我们中间这批人想退也退不成呀。”一些年长的事业单位人员还表示,在事业单位干了20多年,长期工资不高,以后收入出现巨大增加的机会也不比年轻人,这不是“淡定不淡定”的问题。

养老改革,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幸福养老还差什么?养老金并轨不能总在“嘴上”

  “地方探索”与“顶层设计”良性互动,是中国改革的基本经验之一,无论是地方试点还是社会改革特区思路,其合理性都基于此。但现在看来,如果没有彻底打破利益樊篱的态度和行动,这种良性互动就容易被异化成彼此牵制,包括养老金并轨制在内的单向改革,就可能一直悬搁于在“嘴上”的状态。公务员养老体制不并轨,事业单位并轨;大部分省市不并轨,几个省市并轨,使得试点改革不仅面临着利益壁垒,也面临着公正性的质疑。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不应单兵突进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搁浅的更重要原因,在于这场看似轰轰烈烈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单兵突进的窘境。从横向来看,首先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脱节。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由于缺乏配套,导致待遇水平、适用范围、缴费基数、过渡期等诸多细节无法明确,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从纵向来看,养老保险改革不是孤立的“茶杯里的风暴”,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养老金跑不过CPI、个人账户“空账”,导致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进;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五年未果,又使得延迟退休每每提出都会遭遇一片反对声。

  养老改革当有“共同方向”

  破解改革难题固然需要道德勇气,但更重要的是运用改革的智慧,打破一方得益、一方受损的惯性思维,找寻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所谓的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这个“共同的方向”,应该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也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从2005年起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差别较大的企业退休高级职称科技人员给予倾斜,都体现了这样的政策思路。

  结语:“不患寡而患不均”,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让人“老有所依”,而不是彰显身份的差别,双轨走向并轨乃制度伦理所在。既然改革不可避免,作整体、系统的安排,一鼓作气,是减少改革阵痛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