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政府采购“潜规则”与“明规则”
(一) 背景链接
2011年8月9月间,记者在吉林、江西等地调查发现,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现象频发。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某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某说:“(收回扣款),这在政府采购中已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 了人人皆知的‘明规则’。”
(二)怎么看
政府采购的“潜规则”,是指本来是尽管不能进人主流话语体系,不能公开被典章制度条文认可的行为,却实际形成惯例,不循惯例者寸步难行。就是说,借政府采购机会,以大肆吃回扣等手段牟取灰色利益,并形成惯例,正是标准的“潜规则”。
政府采购的“明规则”是不准监督。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不给监督机会——完全不公布相关的采购信息,或者不公布具体采购的明细账,使得热心监督者无从下手;另一方面监督由他监督,流很我自为之。
“不准监督”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第一,因为这样的“潜规则”与“明规则”的后面巨大的灰色利益;第二,是我们的法律法规适用的缺位,是群体监督,权力制约的无力。
(三)怎么办
要使这种“潜规则”与“明规则”销声匿迹,我们就需要有阳光的“明规则”:
第一,我们需要权力运行受约束,做到权力的“不逾矩”。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阐释了一种全新的权力“制约观”,让人感慨,引人深思。
第二,要建设阳光型政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用“阳光”这个最好的防腐剂来预防和制约这种以部门甚至政府的名义所产生的腐败现象。
第三,加强监督与问责机制的建立。一方面,问责、处分、处罚的标准必须被民意认可,能体现社会运行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以群体监督保证问责、处分、处罚落到实处。
第四,要建立健全对权力持有者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权力持有者的思想教育,建设良好的社会精神文明。
怎么考
命题角度一: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如某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某说:“(收回扣款),这在政府 采购中巳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了人人皆知的4明规则’。”要求考生来谈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命题角度二:结合各地出台的防治腐败的政策和要求,具体说明政府在避免采购腐败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